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精神,为适应广西对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今年招收在职人员(含规培生)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员。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愿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医学事业发展服务。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
(四)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五)报名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六)人事关系在我校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我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教学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1)的人员方可报名申请。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时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二、招生专业
(一)临床医学专业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全科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
(二)口腔医学专业
口腔临床医学。
三、学制及学费
(一)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二)学费
学费为每生16000元/学年,按3年缴纳,超出3年不再收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除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外)和选修课课程考试,在7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在8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
(一)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阶段培养方式。入学后第一年和第二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经本人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二)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政治、外语)、专业学位课(科研方法课、实践课/实验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详见各专业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五、学位授予要求
(一)完成学校学位课程考核、专业外语和专业课考核,每门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四)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对其学位授予进行审议,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仅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学历证书。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六、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仅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络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4日—8月13日。
(二)网上报名方法
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网址:http://yjs.gxmu.edu.cn),在右下方“报名入口”板块点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名”栏目,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网。网上填写“报名专业”时,请按本简章中的“招生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
七、申请材料网络提交
(一)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时间
2023年7月24日9:00—8月13日24:00(过期不再受理)。已完成“网上报名”环节的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未完成“网上报名”环节的学员须先完成“网上报名”后,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3日24:00。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符合相应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须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各项证件材料清晰有效的扫描件,并按以下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姓名”,如“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学位+张三”),文档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6.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学员:西医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
7.正在进行规培的申请学员:应征得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批准同意,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证明必须包括规范化培训者姓名、规范化培训基地名称、开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培训专业等内容)。
8.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模板见附件2)。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申请学员本人手写签名及按指印,模板见附件3)。
10.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三)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方法
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在右下方“报名入口”板块点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名”栏目,在“审核材料上传”模块(网址:http://210.36.48.21/infor/yjsbbl.aspx)中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及“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后按相关提示上传PDF文档(不接受现场提交)。
八、申请材料审核及反馈
(一)材料审核及反馈
8月14日—8月31日为材料审核及反馈时间。我校将结合申请学员的网上报名信息,对学员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
(二)符合条件学员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拟定于9月4日。我校届时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公示符合报名资格的学员名单,请各位申请学员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按要求到校进行信息确认。
九、录取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项
(一)申请学员须承诺本次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本人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我校将按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处理。
(二)若提交材料有误或缺失,我校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将联系学员补充和完善相关材料,请学员确保留存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若学员在指定时间内未能将相关材料补充完整,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三)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网络提交”的学员,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四)如因申请学员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导致无法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等情形,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五)我校原则上不向学员提供宿舍。
(六)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留4栋4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356491。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教学医院名单目录.docx
广西医科大学
如实填写方便审核通过,带"*"的文本框为必填内容,有问题点击【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