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我院将组织同等学力英语入学考试,报名且通过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入学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硕士学位:学术学位申请对象为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专业学位(仅限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申请对象为正在我院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在我院完成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
(二)博士学位:申请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申请对象为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
二、报名条件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一般年龄不超过40岁;
3.获得学士学位且工作满3年以上;
4.报考专业应为本人从事(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
5.委托培训人员按照总医院《关于做好解放军总医院住培医师参加解放军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最高学历为本科,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②所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一致,且申请专业具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③规范化培训期间未出现暂停、终止和退出培训的情况,且过程考核全部合格。
④委托培训人员应获得就业单位同意,出具书面意见。
⑤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一般年龄不超过45岁;
3.已获得硕士学位;
4.报考专业应为本人从事(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且申请专业具有相应专业学位授予权;
5.近三年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于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已发表论文或取得可资证明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其他成果。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7月15日8:30-11:30,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教学大楼东阶梯教室。
(三)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申请对象需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申请博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
3.导师推荐书2份(见附件);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政治审核表》(见附件);
6.委托培训人员需出具就业单位书面意见和正在参加规培单位证明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同等学力报名电子信息表(见附件,此表只需提交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硕/博士-同等学力报名电子信息表);
8.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清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四、考试时间
同等学力申报人员入学考试时间:
硕士:每年7月24日上午09:00—11:00
博士:每年7月24日上午15:00—17:00
考试科目:英语
考试地点:研究生院东、西阶梯教室
五、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基本学制4年,学位获得者只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2.培养期间前2年为脱产学习阶段,后2年为课题研究时间,学员入学后不得更改培养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指导教师。
3.培养期间不安排食宿,军队在职干部(含委任制文职)录取考生可根据相关要求转接供给、组织等关系。
4.相关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按照《解放军医学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博士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5.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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