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其在申请同等学力期间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获得的课程成绩不予认定,应与当年录取的研究生同步学习。(四)同等学力学员申请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开题和答辩专家劳务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五)同等学力为非学历教育(学信网上无硕士学籍信息),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后仅授予学位,无毕业证。(六)本通知由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通知,具体通知好医生小编整理如下:
为促进中医药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湖南中医药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办〔2015〕10号)及《湖南中医药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办法》(〔2023〕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中医药事业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二)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条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2021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申请授予学位前必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
二、授予学位专业要求
(一)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与所申请专业相同的统招全日制本科医学专业背景。
(二)申请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硕士学术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背景。
(三)申请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6”)硕士学术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或临床医学专业背景。(四)申请护理学(专业代码为“101100”)硕士学术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备护理类专业背景。
(五)拟授予学位专业见表1、2。
表1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
表2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
三、培养要求
培养方案为入学当年相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习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两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六年内完成全部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获得学位。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要求,本次申请无效。
(二)培养环节:
1.课程学习:严格按照入学当年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进行学习,且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与在校生相同。学习形式为集中授课与网络教学相结合,具体安排待现场确认合格后另行通知。
2.同等学力统考(全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
(1)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硕士学术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2)申请护理学硕士学术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3)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单均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3.导师指导:同等学力学员需自行选择与所申请专业相同的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作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导师应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对研究生培养环节熟悉。选导师时间安排有以下两种方式:
(1)同等学力学员通过同等学力统考后自行选择导师。导师同意指导后,由学员填写《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指导教师审批表》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带教资质,审批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等工作。
(2)同等学力学员在通过同等学力统考之前即可自行选择导师,导师同意指导后,由学员填写《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指导教师审批表》并交至研究生院审批带教资质,审批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等工作。但如未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同等学力统考,不能获得相应学位,开题等前期工作无效。
4.学位论文: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半内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学位论文应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在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方面,均遵照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6月19日
(二)注册报名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详细步骤及要求见须知(附件1)。请务必在“提交学位申请模块”中提交学位申请,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的学员本人需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至湖南中医药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还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提供相关证明(附件2)。
现场确认流程:
(1)确认已网上报名及注册;
(2)审核材料;
(3)现场采集图像及指纹;
(4)缴纳相关费用;
(5)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五、收费标准
实行分阶段收费。第一阶段含课程学习和培养过程两个环节,收取费用2.8万元;第二阶段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环节,收取费用1.2万元。申请人进入各阶段学习后,已缴纳费用不予退回。以上费用由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六、注意事项
(一)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凡发现申请人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所获学位。申请人所提交的假证件,包含原件及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并通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若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学校不接受弄虚作假者的再次申请。
(二)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同时申请同等学力和全日制研究生,如在申请期间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必须取消同等学力的申请。
(三)申请人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其在申请同等学力期间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获得的课程成绩不予认定,应与当年录取的研究生同步学习。
(四)同等学力学员申请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开题和答辩专家劳务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同等学力为非学历教育(学信网上无硕士学籍信息),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后仅授予学位,无毕业证。
(六)本通知由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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